- 【藥品名稱】
通用名稱:鹽酸表柔比星注射液
英文名稱:Epirubicin Hydrochloride Injection - 【成份】本品主要成份為鹽酸表柔比星。
- 【適應癥】
本品用于治療白血病﹐惡性淋巴瘤﹐多發(fā)性骨髓瘤﹐乳腺癌﹑小腸脂肪瘤、肺癌 ﹑軟組織肉瘤﹑胃癌 ﹑肝癌﹑結腸直腸癌﹑卵巢癌等。 - 【規(guī)格】5ml:10mg。
- 【用法用量】本品與阿霉素單獨用藥時,成人劑量為按體表面積一次60~90mg/m2,聯(lián)合化療時,每次50~6omg/m2靜脈注射。根據(jù)病人血象可間隔21天重復使用。
- 【不良反應】1. 與阿霉素相似﹐但程度較低﹐尤其是心臟毒性和骨髓抑制毒性。
2. 其它不良反應有:脫發(fā)﹐60~90%的病例可發(fā)生﹐一般可逆﹐男性有胡須生長受抑。粘膜炎﹐用藥的第5~10天出現(xiàn)﹐通常發(fā)生在舌側及舌下粘膜。胃腸功能紊亂﹐如惡心、嘔吐、腹瀉。曾有報道偶有發(fā)熱、寒顫、蕁麻疹、色素沉著、關節(jié)疼痛。 - 【禁忌】1. 禁用于因用化療或放療而造成明顯骨髓抑制的病人。
2. 已用過大劑量蒽環(huán)類藥物(如阿霉素或柔紅霉素)的病人。
3. 近期或既往有心臟受損病史的病人。 - 【注意事項】1. 關于心臟毒性:
(1) 可導致心肌損傷﹐心力衰竭。動物實驗和短期人體實驗表明﹐表阿霉素的心臟毒性比它的同分異構體阿霉素小。比較性研究表明﹐表阿霉素和阿霉素引起相同程度心功能減退的蓄積劑量之比為2:1。在表阿霉素治療期間仍應嚴密監(jiān)測心功能﹐以減少發(fā)生心力衰竭的危險(這種心力衰竭甚至可以在終止治療幾周后發(fā)生﹐并可能對相應的藥物治療無效)。
(2) 對目前或既往接受縱隔﹑心包區(qū)合并放療的病人﹐表阿霉素心臟毒性的潛在危險可能增加。
(3) 在確定表阿霉素最大蓄積劑量時﹐與任何具有潛在心臟毒性藥物聯(lián)合用藥時應慎重。
(4) 在每個療程前后都應進行心電圖檢查。蒽環(huán)類﹐尤其是阿霉素所引起的心肌病﹐在心電圖上表現(xiàn)為QRS波群持續(xù)性低電壓﹑收縮間期的延長超過正常范圍(PEP/LVET)﹐以及射血分數(shù)減低。對接受表阿霉素治療的病人﹐心電監(jiān)護是非常重要的﹐可以通過無創(chuàng)傷性的技術如心電圖﹑超聲心動圖來評估心臟功能。如有必要﹐可通過放射性核素血管造影術測量射血分數(shù)。
2. 關于肝腎功能影響
(1) 由于表阿霉素經(jīng)肝臟系統(tǒng)排泄﹐故肝功能不全者應減量﹐以免蓄積中毒。中度肝功能受損者(膽紅素1.4~3mg/100ml或BSP滯留量9~15%)﹐藥量應減少50%。重度肝功能受損者(膽紅素大于3mg/10oml或BSP滯留量大于15%)藥量應減少75%。
(2) 中度腎功能受損患者無需減少劑量﹐因為僅少量的藥物經(jīng)腎臟排出。表阿霉素和其它細胞毒藥物一樣﹐因腫瘤細胞的迅速崩解而引起高尿酸血癥。應檢查血尿酸水平﹐通過藥物控制此現(xiàn)象的發(fā)生;另外﹐在用藥1~2天內(nèi)可出現(xiàn)尿液紅染。
3. 關于骨髓抑制 可引起白細胞及血小板減少﹐應定期進行血液學監(jiān)測。
4. 關于給藥說明 (1) 靜脈給藥﹐用滅菌注射用水稀釋﹐使其終濃度不超過2mg/ml。
(2) 建議先注入生理鹽水檢查輸液管通暢性及注射針頭確實在靜脈之后﹐再經(jīng)此通暢的輸液管給藥。以此減少藥物外溢的危險﹐并確保給藥后靜脈用鹽水沖洗。
(3) 表阿霉素注射時溢出靜脈會造成組織的嚴重損傷甚至壞死。小靜脈注射或反復注射同一血管會造成靜脈硬化。建議以中心靜脈輸注較好。
(4) 不可肌肉注射和鞘內(nèi)注射。 - 【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】尚無定論性資料說明表阿霉素對人的生育力是否有不利影響,以及對胎兒是否有致畸作用或其它有害影響。但有實驗資料提示表阿霉素與大多數(shù)抗腫瘤藥物和免疫抑制劑類似,在特定試驗條件下,在動物身上表現(xiàn)出致突變性和致癌性,可以降低胎兒的成活率。因此在妊娠期間不主張使用本品,哺乳期婦女禁用。
- 【兒童用藥】兒童用藥無特殊要求。
- 【老年用藥】老年患者伴心功能減退者宜慎用或減量。
- 【藥物相互作用】1. 表阿霉素可與其他抗腫瘤藥物合用﹐但表阿霉素用量應減低。聯(lián)合用藥時﹐不得在同一注射器內(nèi)使用。
2. 表阿霉素不可與肝素混合注射﹐因為二者化學性質(zhì)不配伍﹐在一定濃度時會發(fā)生沉淀反應。 - 【藥物過量】尚未明確
- 【藥理毒理】1關于心臟毒性:
(1)可導致心肌損傷,心力衰竭。動物實驗和短期人體實驗表明,表柔比星的心臟霉性比異構體阿霉素小。比較研究表明,表柔比星和阿霉素引起相同程度心功能減退的蓄積劑量之比為2:1。在表柔比星治療期間仍應嚴密監(jiān)測心功能,以減少發(fā)生心力衰竭的危險(這種心力衰竭甚至可以在終止治療幾周后發(fā)生,并可能對相應的藥物治療無效);
(2)對目前或既往接受縱隔、心包區(qū)合并放療的病人,表柔比星心臟毒性的潛在危險可能增加; (3)在確定表柔比星最大蓄積劑量時,與任何具有潛在心臟毒性藥物聯(lián)合用藥時應慎重;
(4)在每個療程前后都應進行心電圖檢查,蒽環(huán)類,尤其是阿霉素所引起的心肌病,在心電圖上表現(xiàn)為QRS波群持續(xù)性低電壓、收縮間期的延長超過正常范圍(PEP/LVET),以及射血分數(shù)減低。對接受表柔比星治療的病人,心電監(jiān)護是非常重的,可以通過無創(chuàng)傷性的技術如心電圖、超聲心動圖來評估心臟功能。如有必要,可通過放射性核素血管造影術測量射血分數(shù)。
2、關于肝腎功能影響:
(1)由于表柔比星經(jīng)肝臟系統(tǒng)排泄,故肝功能不全者應減量,以免蓄積中毒。中度肝功能受損者(膽紅素1.4~3mg/100ml或BOP滯留量9~15%),藥量應減少50%。重度肝功能受損者(膽紅素大于3mg/100ml或BSP滯留量大于15%)藥量應減少75%。
(2)中度腎功能受損患者無需減少劑量,因為僅少量的藥物經(jīng)腎臟排出,表柔比星和其他細胞毒藥物一樣,因腫瘤細胞的迅速崩解而引起高尿酸血癥。應檢查血尿酸水平,通過藥物控制此現(xiàn)象的發(fā)生;另外,在用藥1~2天內(nèi)可出現(xiàn)尿液紅染。
3、關于骨髓抑制可引起白細胞及血小板減少,應定期進行血液學監(jiān)測。
4、關于給藥說明
(1)靜脈給藥,用滅菌注射用水稀釋,使其終濃度不超過2mg/ml。
(2)建議先注入生理鹽水檢查輸液管通暢性及注射針頭確實在靜脈之后,再經(jīng)此通暢的輸液管給藥。以此減少藥物外溢的危險,并確保給藥后靜脈用鹽水沖洗。
(3)表柔比星注射時溢出靜脈會造成組織的嚴重損傷甚至壞死。小靜脈注射或反復注射同一血管會造成靜脈硬化。建議以中心靜脈輸注射好。 (4)不可肌肉注射和鞘內(nèi)注射。 - 【藥代動力學】尚未明確
- 【貯藏】陰涼避光處
- 【包裝】24個月
如有問題可與生產(chǎn)企業(yè)聯(lián)系